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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德裕谪居唐代天涯的岁月

来源于:本站发布于:2021-07-15 14:07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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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德裕谪居唐代天涯的岁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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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德裕(787—849),字文饶,唐代赵郡赞皇(今河北省赞皇县)人。他与其父李吉甫均为晚唐名相。唐文宗时,受李宗闵、牛僧儒等牛党势力倾轧,由翰林学士谪为浙西观察使。太和七年,入相,复遭奸臣郑注、李训等人排斥,左迁。唐武宗即位后,李德裕再度入相,执政期间外平回鹘、内定昭义、裁汰冗官、协助武宗,功绩显赫。会昌四年八月,进封太尉、赵国公。

  李德裕是唐代著名宰相,也是晚唐杰出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文学家。他品高志远,爱国恤民,出将入相,功丰绩伟。为了维护朝廷正义与社稷大局,他疾恶如仇,以不坠青云之志,始终与结为“朋党”的奸邪侫臣作不懈斗争,以致不断遭受政敌的诬陷、打击与迫害,四次被挤出京城,两度罢免宰相,最后投荒海南岛,流放到唐代振州(即今三亚),在窘迫中悲愤而死。

  海南有奇缘,天涯蕴忠魂。李德裕自古被尊为海南“五公”之首,受到历代海南人民的景仰。曾经作为李德裕流放地的今日三亚,依然保留着深深的历史记忆,继续讲述着他在唐代振州最后岁月的故事。

 

  治国宰相功高遭贬

 

   李德裕幼有壮志,苦心力学,尤精《汉书》、《左氏春秋》。他以门荫入仕,在宪宗至武宗五朝期间,历任四川节度使、浙西观察使、兵部尚书、左仆射、监察御史等要职,在文宗、武宗朝两度出任宰相,以雄才大略,成就功业,获晋太尉、封卫国公,成为了晚唐时期难得的治国宰相,获后世誉为“万古良相”、“一代伟人”。

  时年47岁的李德裕,在文宗朝首次拜相,主政期间,破除朋党,打击豪强,选贤举能,抑制专权,朝制为之一新。武宗皇帝即位后,54岁的李德裕再度出任宰相,主政六年间,他面对内忧外患的晚唐时局,厉行新政,力挽狂澜,在政治上力挫夹私攻讦的“朋党”,抑制宦官擅权之弊;在军事上重视边防,平定边疆叛乱,削除藩镇割据,巩固了中央集权;在民政上移风易俗,厉禁佛教泛滥蠹政害民;革除科举考试弊端,广开才路,奖拔有实际才能的寒素之士;劝诫皇帝以民生为计,戒奢侈,罢索供,舒缓民怨,富民安民。在李德裕的励精图治下,大唐帝国一度恢复生机,呈现中兴局面。武宗皇帝论功行赏,加封太尉、卫国公,食邑三千户。中国历史上称之为“中兴宰相”。

  李德裕以治国为本,革新除弊,遏制了贪庸奸侫的既得利益者,更因过人才能与功高位重,不断遭到朝廷中结为“牛党”的牛僧孺、白敏中、令狐绹等政敌的妒嫉、诋毁与打击。会昌六年(846)三月,武宗去世。宣宗皇帝即位后听信谗言,忌惮李德裕功业震主,于会昌六年四月,罢免了李德裕宰相,由政敌白敏中取而代之。白敏中入相后,“牛党”掌权,李德裕及其协力人士,受到了排挤、贬黜等迫害。

在政敌蓄意构罪的迫害下,李德裕先被罢相,逐出京城,降至少子太保,闲居东都洛阳。刚到洛阳三个月,大中元年(847)十二月,即以“窜斥”治罪,逐出洛阳,贬为潮州编外司马。大中二年(848)正月,李德裕携家眷、族属自洛阳发遣,历尽跋涉之苦,五月方抵达潮州,席不暇暖,旋又加重罪行,处以“投荒服”。大中二年九月,62岁的李德裕最终被赶出中原大陆,自潮州流放到孤悬海外的海南岛。中兴良相,功高遭贬。唐代海南岛,因之与李德裕结下不解之缘。

 

   谪配海南流放天涯

  

李德裕平生功业品德,彪炳史册,唯其流放海南岛上的贬居地,究竟是在唐代的崖州,还是振州,由于正史无确载,加上海南地方志各有所记,以及后人误读“贬制”等原因,致使讼争不息,莫衷一是。

  在唐代宣宗朝,海南岛上的州级建置有振州、崖州、儋州、万州等四州,其中,崖州在岛北(今海口市域),振州在岛南(今三亚市域)。持贬居地在岛北崖州之说,以所贬李德裕“诏制”中有“可崖州司户参军员外置同正员”一辞为依据。其实,这无疑是误读。只要对当时再贬李德裕“诏制”作认真的解读,就不难得出答案,揭开悬谜。

  从自潮州再贬李德裕“诏制”的内容上看,李德裕并不是贬来海南岛任“崖州司户参军”的。宣宗皇帝将李德裕贬到海南岛,主要是按唐代律典加重对其治罪处罚。至于“诏制”中所提及的“可崖州司户参军置同正员”,并不是真正授给正员实职,名义上的“司户参军”,只是个虚衔,而“员外置同正员”,才是至关重要的关键词。按唐代官制,所谓“员外置同正员”,就是在正员编制之外安置的人员,此类“官员”,既不能厘务,也无衙舍可居,只是象征性给予同正员职级薪俸而己。唐代崖州建制级别属下州,按编制只配置1名执掌地方户籍的司户参军,品级从八品下。贬诏中“可崖州司户参军员外置同正员”,这就是说,在编外安置期间,可给予如同崖州司户参军正员一样的薪俸。由此可见,李德裕被贬到海南岛上,还不是“司户参军”正员,而只是仅可领取从八品下薪俸的编外非正式官。古代广东及海南地方志在“秩官志”中,只志其为“崖州司户参军”,而舍掉了最关键的“员外置同正员”,这严格说来是不尽准确的。

  从“贬制”中对李德裕施以的惩罚上看,李德裕己是被处以流放服刑的罪犯。李德裕罢相后,降为留守东都太子少保,虽然被削夺了全部实权,但政敌仍容不得他“尚居保傅之荣,犹列清崇之地”,继续诬陷构罪,以致将“留守”改为“窜斥”,把他逐出洛阳,流窜到大陆濒海边缘的潮州。既窜潮州,政敌仍不甘罢休,人还在遣送途中,即又以“数罪未穷”,“积恶既彰,公议难抑”为由,加重处罚,将“窜斥”改为“移投荒服”,最终达到把他投荒流放遐荒绝岛目的。所谓“荒服”,是古代以京城为中心划分距离远近的“五服”之一,指离京城最僻远的地方。唐代律典中的“投荒服”,是仅次于处死的惩罚。此外,再贬李德裕“诏制”中还特别强调:“纵逢恩赦,不在量移之限。”这表明皇帝告知天下,李德裕己是“大恶不赦”的罪犯。这对李德裕来说,意味着此生己不能得到朝廷的赦免,更没有往回量移的机会了,唯有在流放地终身服刑,等待死亡。

  唐代离京都最僻远的南方州郡是振州,相对崖州而言,振州才是名符其实的“荒服”之地。在不到一年时间内,迟暮之年的李德裕被累加罪名,一贬再贬,这足以说明,政敌是迫不及待置之于死地。既达目的,弹冠相庆的政敌岂容其寓居趋于开化的岛北崖州,借奉“诏制”行事,将他流放到离京都最遥远的岛南振州这一天涯绝境,以投荒代诛,这才更接近当时李德裕所处的政治背景与历史事实。(录自《天涯社区·人物传说》)